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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1-03-10    浏览次数: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是我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实施和教学研究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根据学院发展总体规划,制订思政课教学、科研发展规划和实施措施,定期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二、落实思政课教学任务,对思政课教学过程与教学质量实施有效的管理和评估。

三、做好思政课教学全过程的常规管理工作,落实听课、评课制度,检查了解教学情况,定期对教学秩序进行检查。

四、组织制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的学期工作计划,撰写期中、期末工作总结。

五、组织思政课教师业务学习,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六、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思政课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七、开展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培养工作,做好骨干教师的培养以及教学团队的梯队建设工作。

八、负责教研室的教学档案、师资培养档案、教研室各种会议记录、总结材料、规章制度和人员的考核材料等档案管理工作。

九、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对本教研室教师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考核工作。

    十、完成学院职能部门与部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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